(一)人才范圍
1.集成電路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集成電路設計、化合物半導體產業鏈、芯片生產制造企業、產業配套企業人才,尤其是5G射頻微波、通用CPU、北斗導航、人工智能、顯示驅動、功率半導體、信息安全、IP核、第三代半導體、6英寸GaAs/GaN生產線工藝優化、3D NAND先進存儲芯片及先進晶圓代工產線等關鍵領域、環節的團隊主要負責人、拔尖科技人才、核心研發人員、精湛技匠人員。
2.新型顯示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面板顯示制造、無屏顯示總部、掩膜版制造等企業人才,尤其是TFT-LCD和AMOLED等頂級生產線建設;激光部件、光學鏡頭等上游領域;運動補償、動態對比度和清晰度提升等核心技術;高世代、高精度的TFT-LCD掩膜和新型掩膜等優勢產品的團隊主要負責人、拔尖科技人才、核心研發人員、精湛技匠人員。
3.智能終端人才。包括但不限于新型計算終端生產、智能可穿戴設備創新研發、行業應用電子產業集群等智能終端產業集聚區企業人才,尤其是各類中高端智能終端制造;消費類智能可穿戴設備、智慧醫療相關的先進電子產品;內置RFID的智能儀器儀表、生物特征識別系統、消費級無人機及機器人等產品的團隊主要負責人、拔尖科技人才、核心研發人員、精湛技匠人員。
4.高端軟件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工業軟件、車聯網、工業互聯網、地理信息、數字文創、智能服務、智慧旅游、智慧康養等重點產業領域的行業領軍者、技術領銜人、資深工程師,涵蓋軟件理論與算法:數據挖掘與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密碼算法、數字圖像處理算法等;基礎軟件: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等。平臺軟件:云平臺、高性能計算、工控系統、軟件開發環境、虛擬仿真與可視化平臺、地理空間信息平臺等;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基于軟件定義網絡(SDN)和網絡功能虛擬化(NFV)的新型網絡架構、基礎安全、網絡安全、系統安全、應用安全、數據安全等;應用軟件:嵌入式軟件、工具類軟件、數字文娛軟件、行業應用軟件等5大技術方向、23項重點軟件技術的開發類、經營管理類人員。
5.人工智能人才。包括但不限于數據資源、高性能計算創新應用、人工智能行業融合創新等國際人工智能新地標企業人才,尤其是數據采集、清洗、分析挖掘、可視化、安全、隱私保護等技術;EB級、多源異構存儲技術;大規模并行計算、分布式計算、云計算等高性能計算研發、計算公共服務平臺;量子信息技術、類腦計算、生物計算等前沿領域;類腦計算、醫學影像、機器視覺、智能芯片、智能機器人等高端研發平臺;健康醫療、智能制造、交通物流等領域“AI+場景”的模式創意主要負責人、拔尖科技人才、核心研發人員、精湛技匠人員。
6.信息網絡人才。包括但不限于5G產業創新、網絡信息安全產業、通信設備研發制造的企業人才,尤其是超高清視頻、智慧醫療、智能駕駛、物聯網、工業互聯網等技術;5G射頻前端產品、小微基站、智能終端和軟件研發;密碼產品、電磁防護、態勢感知、工控安全、云計算安全、大數據安全等領域;安全測評、審查認證、檢驗檢測等環節;雷達、太赫茲、空管系統、北斗導航、衛星通信等技術的團隊主要負責人、拔尖科技人才、核心研發人員、精湛技匠人員。
(二)基本條件(應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堅持科學精神,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事業心;
2.與成都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2020年全職在蓉工作6個月以上;若申報人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企業需在我市注冊期滿2年。
(三)其他條件(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成都實現項目成果轉化落地3個及以上。
(2)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負責人,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2項及以上。
(3)發表SCI論文(排名前三)3篇及以上,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排名前三)1部及以上。
(4)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自然科學三等獎(排名前五)以上獎項1項及以上,或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排名前四)以上獎項1項及以上。
(5)為我市引進電子信息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發揮核心關鍵作用的項目負責人。
(6)為地方經濟做出突出貢獻,帶動地方就業人數1000人以上的企業管理者。
2021-03-31
(一)企業基本條件(入選企業應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1. 企業工商注冊在成都市滿三年以上,稅務解繳關系及統計關系均在成都市,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
2. 企業嚴格遵守安全、環保、統計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三年內無安全生產、工商稅收等違法違規行為,無行政處罰等不良信用記錄。
3.企業資產負債率小于70%。
4.總部在蓉的上市公司(不含新三板)或“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服務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美歐日500強、新經濟500強”總部、區域型(功能型)總部在蓉。
(二)企業發展規模(至少符合以下5點條件)
1. 企業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年主營業務收入5億元以上。
3. 企業員工人數在500人以上。
4. “十三五”期間至少有三年的年度納稅額超過5000萬元或至少有兩年的年度納稅額超過1億元(享受國家稅收減免政策除外)。
5. 企業自有專利數量100項以上。
6. 企業具有較高的行業帶動能力,在蓉產業鏈上下游、左右岸關聯企業超過10家。
7. 主導參與國際標準制定1項及以上或國家級標準制定3項及以上。
8. 支持政府開展的各項工作。
2021-03-31
(一)申報人須認真填寫《成都市產業生態圈人才計劃申報書》,按填報說明進行簽字、蓋章,申報書和附件材料應分別裝訂,封面、封底統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亞光紙膠裝,正文須雙面印刷,提交紙質文檔(一式三份)及電子文檔(涉密材料應加以注明,并做脫密處理)。
(二)用人單位和個人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區<市>縣相關業務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如有弄虛作假騙取入選資格,違反職業道德、學術不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一經發現,取消申報人今后3年的申報資格。
(三)同一申報人不得重復申報“成都市產業生態圈人才計劃”多個項目。在管理期內的國家、省、市級重大人才計劃的入選者,不得申報。
(四)相關申報及證明材料需及時報送至市經信局。其中,涉及頭部企業的經產業功能區管委會(或相關區<市>縣業務行政主管部門)核實蓋章后由頭部企業自行上報;涉及產業鏈上下游關聯配套企業的經相關電子信息產業功能區管委會(所在功能區未成立管委會的由所在區<市>縣相關業務行政主管部門)核實蓋章后由電子信息產業聯盟負責匯總上報。
(五)申報人所在企業應與產業生態圈主導產業相符,且原則上在相對應的產業功能區內,對產業帶動集成作用較強的頭部企業可適當放寬區域限制,產業功能區區域范圍按照《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優化調整后的<成都市產業功能區名錄>的通知》(成委廳〔2020〕5號)執行。
2021-03-31
在我市舉辦國家級、國際性或專業性的光電產業領域相關展會或賽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光電產業類企業(或行業協會)。
2021-06-15
申報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光電產業類企業,已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家部委重大專項資金支持。
二、支持標準
按照國家支持額的50%給予最高1000 萬元的配套獎勵;如國家資金是分期撥付,則按實際到位資金按比例進行配套獎勵。
2021-06-11
引進的新型計算終端、消費電子、智能家居行業應用電子,人工智能(機器人)、5G以及自動化智能檢測等領域專精特新、單打冠軍(隱形冠軍)企業,單個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自正式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的工業項目。
2021-05-14
1.支持標準
按企業研發基地總投資額(不含土建)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申報條件
所建研發基地在本政策措施出臺后獲得立項,且具備從事電子信息或配套產業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研發功能的基地(中心)。
2021-05-14
1.支持標準
獲批建有國家、四川省和成都市級研發中心,分別給予企業10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已獲得過同類獎勵后升級認定的,按升級后標準補足差額給予獎勵。
2.申報條件
本政策措施出臺后建有獲得成都市級以上產學研聯合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認定的電子信息企業。
2021-05-14
1.支持標準
按上一個財務年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實際投入10%予以本級財政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申報條件
圍繞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等開展研發的電子信息產業企業。
2021-05-14
1.支持標準
按照國家實際到位經費 5%給予企業最高 100萬元本級地方配套補助。
2.申報條件
企業注冊地和稅收繳解關系在崇且牽頭承擔國家級重大科技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的電子信息產業企業,補助項目需是在本政策措施出臺后獲批、且國家相關專項資金已撥付到位。
2021-05-14
1.支持標準
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10萬元;復審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補貼5萬元。
2.申報條件
企業注冊地和稅收繳解關系在崇、且在本政策出臺后獲得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電子信息產業企業。
2021-05-14
(一)支持標準
按新增固定資產投入的10%給予補助,對固定資產投入1000萬元-5000萬元的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對固定資產投入5000萬元(含)-1億元的項目,給予最高600萬元補助;對固定資產投入1億元(含)以上的項目,給予最高800萬元補助。
(二)申報條件
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且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或新建項目。
本條所指的技術改造項目是指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含1000萬元)以上,且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備案且已竣工的技術改造項目。
2021-05-14
(一)支持標準
按照設備投入的1%給予項目引進方最高200萬元的獎勵。
(二)申報條件
1.在崇電子信息企業;
2.引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產業鏈上下游配套項目。
2021-05-14
1.支持標準
年度配套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給予配套額度的1%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2.申報條件
(1)首次進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電子信息產業鏈供應鏈配套體系,在崇州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的電子信息企業;
(2)年度配套額達到500萬元以上(配套企業間無資產關聯)。
2021-05-14
1.支持標準
對連續進入成都市電子信息產業鏈供應鏈配套的電子信息企業按年度配套額增量部分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 50萬元補貼。
2.申報條件
連續進入成都市電子信息產業鏈供應鏈配套的電子信息企業按年度配套額增量部分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 50萬元補貼。
2021-05-14
(一)支持標準
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上臺階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申報條件
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工業企業。
2021-05-14
(一)支持標準
以上年度地方財政貢獻為基數,按增量部分的50%給予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該項獎勵的30%可用于企業人才獎勵和人才培養。
(二)申報條件
對我市地方財政貢獻連續兩年增長8%以上,且當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1億元,增長30%以上;或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10億元,增長20%以上;或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30億元,增長15%以上;或主營業務收入30億元以上,增長10%以上的工業企業。
2021-05-14
(一)支持標準
按照裝修投入額度的20%、15%、10%給予補貼,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在崇州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的企業;
2.建設潔凈車間并獲得裝修(百級>千級>萬級)級別。
2021-05-14
(一)支持標準
對新增廠房面積或新建廠房第三層以上面積按100元/平方米給予補助,單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對原有生產廠房進行拆除重建三層及以上生產廠房,或新建三層及以上生產廠房,且通過竣工驗收。
2021-05-14
(一)支持標準
給予一次性50萬元或20萬元獎勵。
(二)申報條件
首次認定為崇州市智能工廠、數字車間的企業
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