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 5,000 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5%;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 5,000 萬元至 2 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4%;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 2 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
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020-03-16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 5,000 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5%;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 5,000 萬元至 2 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4%;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 2 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
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020-03-16
(一)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二)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三)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2021-01-05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2020-01-10
(一)支持對象
在綿注冊的已獲得2020年度第二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即所取得證書編號為:GR2020XXXXXXXX)且承諾獲資助后,在綿陽市持續經營5年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獎勵標準
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戶10萬元,非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戶5萬元。
2021-07-05
2020年度第二批新認定(含復審)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附件1)。
2021-06-08
(一)在網上審核通過名單中查詢,名單聯系省高企辦譚攀老師提供,確認企業是否通過網上審核,網上審核通過后,才能受理紙質材料。
(二)退回企業,再次提交,須在最新名單中查詢,確認企業是否通過網上審核,網上審核通過后,才能受理紙質材料。
2021-03-01
在綿注冊的已獲得2019年度第二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領取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即所取得證書編號為:GR2019XXXXXXXX)的企業、事業單位。并承諾獲資助后,在綿陽市持續經營5年以上。
(二)獎勵標準
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戶10萬元,非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戶5萬元。
2020-03-18
1、企業在成都高新區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企業稅務關系在成都高新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2008年至今未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1項(含)以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5、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企業上一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不低于同期總收入的40%;
7、企業自評創新能力評價綜合得分60分(含)以上;
8、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020-06-05
第三條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是指企業按本辦法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標準和程序要求提交入庫申請,經審核后獲得有效入庫編號,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第四條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在成都高新區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企業稅務關系在成都高新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2008年至今未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1項(含)以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企業上一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不低于同期總收入的40%;
(七)企業自評創新能力評價綜合得分60分(含)以上;
(八)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020-06-05
(一)、企業工商注冊、稅務解繳關系在新都區,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2019年度(以證書時間為準)首次通過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不包括再次認定的企業;
(三)、企業應在獲得認定次年根據申報通知自主提出申請。
20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