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條件:
(1)在成都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稅收解繳關系在本市的企業;
(2)在上一自然年通過國家認定機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
2.支持標準:
對完成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2021-05-17
(一)四川省內注冊的企業,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良好。
(二)兩化融合具備良好基礎,管理規范,企業數字化建設具備一定基礎。
(三)對建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有需求,自愿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
(四)具有建立實施管理體系的經驗,如質量、環境、能源、職業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術服務等。
優先支持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相關示范企業,各市(州)、各行業兩化融合相關標桿(示范)企業,獲國家或省部級質量獎的企業積極申報。
2020-09-09
(一)成都推薦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德陽和綿陽不少于20家,瀘州、樂山、南充、宜賓和眉山不少于10家,其余市(州)不少于5家。已確定為國家級和省級貫標試點的企業無須重復申報。
(二)請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0年9月25日前將試點企業推薦表和申報書(見附件1、2)的紙質版(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后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版(可無公章)統一發送到聯系人電子郵箱。申請材料模板的電子文檔在經濟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下載。
(三)推薦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最終確定的試點企業的指導,加快推動企業通過貫標評定。鼓勵各市(州)對企業貫標評定工作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我廳將定期檢查已列入國家級和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的貫標工作進展情況,并按照貫標試點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對未啟動貫標工作的2017年省級貫標試點企業予以清理。
(四)申報試點企業應通過兩化融合服務平臺的企業兩化融合評估系統開展周期性自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貫標工作的重要依據和參考。
(五)我廳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名單。
2020-09-09
一、四川省內注冊的企業,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良好。
二、兩化融合具備良好基礎,管理規范,企業數字化建設具備一定基礎。
三、對建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有需求,自愿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
四、具有建立實施管理體系的經驗,如質量、環境、能源、職業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術服務等。
優先支持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相關示范企業,各市(州)、各行業兩化融合相關標桿(示范)企業,獲國家或省部級質量獎的企業積極申報。
2020-09-09
一、四川省內注冊的企業,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良好。
二、兩化融合具備良好基礎,管理規范,企業數字化建設具備一定基礎。
三、對建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有需求,自愿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
四、具有建立實施管理體系的經驗,如質量、環境、能源、職業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術服務等。
優先支持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相關示范企業,各市(州)、各行業兩化融合相關標桿(示范)企業,獲國家或省部級質量獎的企業積極申報。
2020-09-10
(一)四川省內注冊的企業,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良好。
(二)兩化融合具備良好基礎,管理規范,企業數字化建設具備一定基礎。
(三)對建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有需求,自愿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
(四)具有建立實施管理體系的經驗,如質量、環境、能源、職業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術服務等。
優先支持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各市(州)、各行業兩化融合標桿(示范)企業,獲國家或省部級質量獎的企業積極申報。
2019-07-17
(一)成都推薦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德陽和綿陽不少于20家,瀘州、樂山、南充、宜賓和眉山不少于10家,其余市(州)不少于5家。已確定為國家級和省級貫標試點的企業無須重復申報。
(二)請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19年7月31日前將試點企業推薦表和申報書(見附件1、2)的紙質版(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后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版(可無公章)統一發送到聯系人電子郵箱。申請材料模板的電子文檔在經濟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http://jxt.sc.gov.cn/)下載。
(三)推薦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最終確定的試點企業的指導﹐加快推動企業通過貫標評定。鼓勵各市((州)對企業貫標評定工作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我廳將定期檢查已列入國家級和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的貫標工作進展情況。
(四)申報試點企業應通過中國兩化融合服務平臺的企業兩化融合評估系統(http://www.cspiii.com/pg/)開展周期性自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貫標工作的重要依據和參考。
(五)我廳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名單。
2019-07-17
(一)申報條件
經過工業和信息化部(或授權機構)、省經信廳批復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或授權機構)批復的達標企業、咨詢服務機構和認定服務機構。
補貼標準
對納入國家、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的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實現達標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兩化融合咨詢、培訓等專業化服務,對納入國家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第三方貫標服務機構的,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成為認定服務機構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019-04-08
(1)在成都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稅收解繳關系在本市的企業;
(2)在上一自然年通過國家認定機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
2021-05-18
1.申報條件:
(1)在成都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稅收解繳關系在本市的企業;
(2)在上一自然年通過國家認定機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
2.支持標準:
對完成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2021-05-18
1.支持標準
對納入國家、省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的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實現達標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兩化融合咨詢、培訓等專業化服務,對納入國家企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第三方貫標服務機構的,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成為認定服務機構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申報條件
經過工業和信息化部(或授權機構)、省經信委批復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或授權機構)批復的達標企業、咨詢服務機構和認定服務機構。
3.申報材料
(1)《成都市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獎勵資金申請表》;
(2)工業和信息化部(或授權機構)、省經信委、市經信委對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達標企業、咨詢服務機構、認定服務機構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3)企業或社會機構的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非企業的,提供法人登記證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申報時間
每年2月底前,由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當地企業申報,聯合行文分別上報。
2017-12-14